从今日全国活草鱼批发市场价格上来看,当日最高报价26.00元/公斤,最低报价10.00元/公斤资金杠杆股票,相差16.00元/公斤。 之前平台上有人讨论:大山与大纲作为国内喜剧两大顶流,都是出身于底层家庭,苦难赋予了他们卓越的创造力,所以喜剧内核是悲剧。 其实大山确实是出身底层家庭,自幼跟随要饭的瞎眼二叔,拉二胡讨生活,家庭实在是底层得不能再底层了。但大纲却有待商榷,不但母亲是公办教师,父亲更是在编警员。在现代社会,这种家庭出身如果算是底层,那么扫大街的应该算什么? 当然,如果时间倒退七十年——即民国时期的北平城,巡警还真是底层,与送水的“水三”、拉车的“花裤腰”相提并论,都只配住大杂院。 在当时巡警并非字面上“巡逻的警员”,而是警务人员之代称。在1900年庚子事变发生之后,京师乱作一团,留守官员与占领军共同出面设立“协巡总局”,效仿上海租界招募“巡捕”管理治安事务,这也是中国近代警政之发轫。 后清政府在1905年正式设立巡警部,负责综理警察事务,所以警员统称为“巡警”,北洋仍沿用之。但新职业却套用老思想,巡警对标的仍是捕快,而明清捕快属“贱业”,不可走正门、坐正堂,三代禁考科举。 于是在老思想影响下,清末民国时巡警地位不高,被调侃是“避风阁大学士”,更有难听的“臭脚巡”外号,饷银每月7-9块银元。 那么,北平城的巡警日常伙食都能吃些什么? 01 旧时北平城的巡警,入职并不十分困难,时称“挑巡警”,只要认识几个字,口齿又伶俐,基本都能挑上。要不怎么说巡警与车夫是留给底层人的两条道路呢:不认字且没有手艺,身强体壮的,就去拉车;认识几个字且好脸儿的,就去挑巡警。 那时的巡警可完全没法对标现在。同是吃皇粮的,当时小学教员每月薪金40块银元,政府机关的小喽啰也差不多是这个数。 即使除开吃皇粮的,铁路工人每月工资15块银元,小诊所的医生每月能挣30块银元。 所以巡警每月7块银元实在没法看,勉强与人力车夫持平——指的是租赁车厂的车,需要交车份。如果车是自己的还能多挣4块银元。 当然,巡警再怎么说也有一定职业优势,比如带铜纽扣的制服、皮鞋都不花钱。在大街上虽然风吹日晒,但起码不用出苦力,年老了还能混个后勤差事,不会像年老车夫那样一头扎在道边。 此外还有一个升级路线:三等巡警每月7元,二等巡警每月8元,三等巡警每月9元。 头等巡警就是到头了,只有具备大气运的才能成为巡长、巡官。 很多人都是通过电视剧《我这一辈子》认知民国巡警的,其实原著当中的福海并不窝囊,当过巡长、防疫处守卫队长、警察分所所长、盐务缉私排长,甚至差半步就当上了警察局长。 所以不但不穷困潦倒,反而可以吃香的、喝辣的。 至于说挨饿——随便听听就得了,怎么可能挨饿。不说别的,巡警经常需要执行摊派任务,比如要求每家铺户上交60斤大饼。 嘴又没缝上,还不是随便吃? 而且,有没有可能任务标准是每家50斤大饼呢? 电视剧《我这一辈子》虽然魔改地方非常多,比如赵二就是硬加进去的角色,但他有一段台词表述确实符合实际:“哥哥哎,这酱牛肉是巡警能吃得起的吗?有外捞……” 02 即使不算外捞,北平城的巡警吃的其实也还可以,每月固定三块银元的伙食钱。 在《银元时代生活史》当中记述,民国十年(1921年)前后北平物价关于吃饭的情况是:一个麻酱烧饼3铜元(即“大子儿”),馄饨、炸酱面都是5铜元。 1银元=300铜元,3银元=900铜元,按照一天三顿饭都是一碗馄饨+一个麻酱烧饼算,每天支出24铜元,每月720铜元。 吃腻了锟饨、炸酱面、麻酱烧饼,还可以在街边小摊吃卤煮、炸豆腐、芥末墩子、黄菜片汤。要是有酒瘾,隔三差五可以去酒馆,就着油炸花生米、凉拌干豆腐丝喝半斤小烧。 实际白酒价格在当时并不贵,但黄酒贵,所以当时底层人都喝白酒。白酒酿造的出酒率非常高,1斤苞米可以出0.55斤酒,最便宜的烧刀子每斤只需8铜元,这也造就了很多酒蒙子、酒腻子,尤其是出苦力的。 有人不理解《骆驼祥子》当中拉车的二强子为何总把自己喝得醉醺醺的,哪来的钱? 实际喝醉真不难,拉车的一天咋也能对付两三毛钱,折合80铜元,要是全用于买酒,能买10斤烧刀子,喝了能直接把人送走…… 当然,巡警都是文明人,用老舍先生的话讲就是“穷而文明,文明得稀松”。所以巡警不会是酒蒙子,但通常喜欢喝茶,却喝不起10铜元的茶叶,只能喝1铜元的高碎。 幸而巡警不需要如人力车夫那样加白糖——车夫是下死力气的,必须使用白糖补充能量,否则会尿血。 永星斋的槽子糕、大顺斋的糖火烧、仿膳的芸豆卷——只要不是肉类,其实都没想象中的贵,即使每月挣7块银元的三等巡警,也能消费一二。 03 要想吃肉就比较贵了,哪怕是驴马烂子的荤腥,比如卤煮、炒肝、爆肚等,这些其实都是有钱人不屑吃的玩意,原料就是肠子、肺子、肚子、心肝之类的下水货。 即便如此,小摊上一碗卤煮加火烧也要15铜元,明显比馄饨、烧饼贵。 真正的老北京卤煮火烧 直接吃肉就更贵了,像是大饼卷酱肉、羊眼儿包子、驴肉火烧、白水羊头——这些其实也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,每月拿400银元的迅哥儿、志摩看都不会看一眼,人家只吃广和居的酱爆鸡丁、同和居的炸虾球、东兴楼的葱烧海参、致美楼的糟溜鱼片、正阳楼的抓炒鸡片…… 但即便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,也只有不需要交车份钱的“祥子”能经常消费。 每月7块银元的三等巡警就只有眼看着的份儿。 当然,在巡警“站宅门”的时候如果遇到体贴的官绅,能与府中下人一起开伙吃饭,这时候伙食水平基本都是直线上升——其实旧时大户人家的下人,日常生活水平远超普通人,衣食住行的标准相当不错,吃肉很正常。 比如迅哥住在北平八道湾胡同11号的时候,超大面积的四合院住着鲁老夫人、朱安、二弟一家四口、三弟一家三口,总计10口人。根据周作人的日记:在民国十年(1921年)七月买菜支出35块银元——鲁老夫人与朱安都吃素,夏天蔬菜根本不值钱,买菜最大支出就是肉类,能折合300多斤猪肉。 还有三个小孩子(2-7岁不等),迅哥也不经常在家吃饭,所以四个大人肯定吃不了这么多。可想而知,这些肉大部分是进了下人肚子,即6个佣人、1个厨子、1个车夫,个个吃得满面红光。 其实按照迅哥在北洋政府的级别(佥事,社教司的二把手),也是够资格找巡警站宅门的——别不信,《我这一辈子》当中,在福海眼里无比遮奢的冯大人,级别可能并不比迅哥高。 迅哥外放地方,可以做道尹佐官(副市长)。 可惜迅哥低调,所以巡警没机会给站宅门,也就失去了吃肉自由的机会。 如果真想顿顿有肉,在家做饭吃还差不多——按照每月3块银元伙食标准。当时北平一袋50斤装的白面是2块银元,一斤猪肉是1毛钱。用1块银元买白面,1.5块银元买猪肉,另外0.5块银元买调料、劈柴。 每月有25斤白面+15斤猪肉,只要不是郑老屁的饭量,大饼卷肉应该是够用。 但有一点:不能娶妻生子。 要是一口气生五七八个资金杠杆股票,除非当巡官,否则就得恭喜了——喜提一天三顿棒 子面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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